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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
交易标的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安丰电气服务公司四辆日产轻型普通货车公开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
挂牌转让底价 | 18.5万元 | 线上项目编号 | NB2023DF100963 |
交易保证金 | 10万元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3-11-06 至2023-11-17 | 企业性质 | 集体所有制 |
监测编号 | GR2023fh000017 | 标的概况 | 转让标的还在使用中,停放于宁波市奉化区广济路9号停车场内,以实际看样为准。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 | |||
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安丰电气服务公司四辆日产轻型普通货车 | 标的所在地 | 宁波市奉化区广济路9号(宁波电力小草奉化服务队旁) |
计量单位 | 辆 | 数量 | 4 |
交易保证金 | 10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1万元 |
资产概述 | 1.车牌号为浙B8F1T9,日产轻型普通货车,品牌型号为日产牌ZN1035U5K5,发动机号为286124D,车架号为LJNTGU5Y5HN102269,注册日期2017年7月,已使用六年三个月,评估里程表显示里程142699公里(现还在使用中里程以实际为准),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7月,强制报废期限至2032年7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 2.车牌号浙B9F0T8,日产轻型普通货车,品牌型号为日产牌ZN1035U5K5,发动机号为288410D,车架号为LJNTGU5Y8HN102251,注册日期2017年7月,已使用六年三个月,里程表显示里程37684公里(现还在使用中里程以实际为准),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7月,强制报废期限至2032年7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 3.车牌号浙B7F2T2,日产轻型普通货车,品牌型号为日产牌ZN1035U5K5,发动机号为286292D,车架号为LJNTGU5Y2HN102200,注册日期2017年7月,已使用六年三个月,里程表显示里程85578公里(现还在使用中里程以实际为准),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7月,强制报废期限至2032年7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 4.车牌号浙B5F7T8,日产轻型普通货车,品牌型号为日产牌ZN1035U5K5,发动机号为288065D,车架号为LJNTGU5Y1HN102222,注册日期2017年7月,已使用六年三个月,里程表显示里程39264公里(现还在使用中里程以实际为准),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7月,强制报废期限至2032年7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06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11-17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延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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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应当在挂牌转让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受让方的咨询、转让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转让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买受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转让方提供的转让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二、本项目标的为宁波市奉化区安丰电气服务公司四辆日产轻型普通货车公开挂牌转让项目。标的看样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4日,转让方联系人:毛先生,联系方式:13516886832。 三、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报名及竞价请登陆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网址http://fhcq.nbcqjy.org/,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按不低于挂牌价转让。 四、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整 五、手续办理及交易服务费收取: 意向受让方在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竞拍当日不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自然人带身份证)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城投商务大厦裙楼4楼455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挂牌交易合同,按(甬价费〔2017〕46号文件支付交易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相关标准为: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收取,产权服务中心开具电子发票),并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产权服务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产权服务中心只开具标的成交款的收款收据。其它意向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六、其它披露内容: (1)、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本次交易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3)、产权的交割:买受方付清成交款、交割单会签完成后交割,并在 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履约保证金于办理完车辆过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过户发票(发票金额须为拍卖成交金额)退取(不计息)。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完过户手续或发票金额与拍卖成交金额不一致,委托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买受方须自行负担处理、运输等费用。标的搬运、运输过程中,由买受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买受方负责。买受方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究买受方的赔偿责任。 (5)、本次挂牌转让为四辆机动车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须认真仔细对转让标的物的价值进行正确估计,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对其市场价值、使用价值、品质好坏缺失均不作保证。 转让方和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买受方不得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偏差、遗漏等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6)、本次转让标的运输等作业环境良好,转让范围还需现场指认,标的毁损程度需自行评估确认等情况,本次标的需现场踏勘,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服务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交易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买受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买方均不应价的,交易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买受方后,买受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产权服务中心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产权服务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责任。 (8)、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交易双方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9)、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无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转让 | ||
处置方案 | 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单位。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10时整 | 现场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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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易保证金 | 10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1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号 | 账户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账号: 201000316709465 开户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浙江元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9.11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17 | 评估报告文号 | 评报2023第2310007-5号、评报2023第2310007-6号、号评报2023第2310007-7号、评报2023第2310007-8号 |
标的总评估值 (万元) | 18.5 | 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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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安丰电气服务公司 |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226号 |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 | 毛林帮 |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 | 50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转让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283144873740E |
联系方式 | |||
转让方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安丰电气服务公司 | ||
转让方联系人 | 毛先生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3516886832 |
监管部门名称 | 奉化市农电管理总站 | ||
监管部门联系人 | 马先生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13867852005 |
交易平台 |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产权服务中心联系人 | 王先生 | 产权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 0574-88958283 |
产权服务中心联系地址 |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55办公室 | 产权服务中心网址 | http://fhcq.nbcqjy.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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